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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内容: 基本技能:营养素评价、食品营养价值评价、各类人群的营养评价及咨询指导、各类体质人群的评价及咨询指导、营养配餐、常用食品、滋补膳的应用;
招生条件
三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2、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4、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注意事项:1、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、最后学历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蓝底彩照照片4张、二寸2张。
2、 如个别学员完成学业后考核未合格者,可免收下一次学费继续学习。